修改单修改内容如下:
1、 将邻苯二甲酸二正丁酯(DBP)、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DIBP)、邻苯二甲酸丁基苄酯(BBP)和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酯(DEHP)四项邻苯类物质纳入了标准的适用范围进行限用物质的控制;至此,中国RoHS将管控10项物质,与欧盟一致;
2、 将测试方法标准由GB/T 26125-2011调整为GB/T39560(所有部分) 电子电气产品中某些物质的测定;
3、 将六价铬的符合性判定规则调整为“六价铬[Cr(VI)]按照GB/T39560.701中规定方法判定结果为“六价铬[Cr(Ⅵ)阴性”
浙公网安备330209020004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