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提议的SVHC详情如下:

01 企业责任与义务
欧盟化学品管理局(ECHA)应欧盟委员会(EC)要求,会基于欧盟REACH法规去提议一些SVHC,任何相关团体可以就此提出评议。根据REACH法规Article7(2),如果物品中的高度关注物质(SVHC)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则该物品的制造商或进口商应向ECHA进行通报:
a) 物品中的SVHC总量超过1吨 / 年 / 生产商或进口商;
b) 物品中的SVHC的质量百分含量超过0.1%。
欧盟境内产品必须履行REACH法规的各项义务,才能合法生产或进口。SVHC通报也是其中一项重要的审查内容,如不符合SVHC通报义务面临罚款或其他惩治措施。
02 相关建议
企业应密切关注 REACH SVHC 法规的更新和变化,及时调整自身的合规策略。如法规中 SVHC 清单的更新、含量限制的变化、通报和授权要求的调整等,企业都需及时了解并确保自身符合新的要求。
浙公网安备330209020004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