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5月28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疾控局,正式发布2026年第11号公告,推出《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达标管理目录(2026年版)》及配套的《达标管理目录限用物质应用例外清单(2026年版)》。新版目录和例外清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同时取代工业和信息化部2018年第15号公告发布的旧版《达标管理目录(第一批)》及旧版例外清单。根据新规,纳入2026版《达标管理目录》的电器电子产品,其10种有害物质的含量须在规定时限内满足中国RoHS相关标准要求,并纳入合格评定制度管理;若产品中材料属于《例外清单》范围,则按例外清单规定执行。
一、管理目录详情
1、2026版《达标管理目录》扩围至33种



2、2026版《例外清单》更新
根据2026版《例外清单》的发布说明,此次修订充分衔接了《关于汞的水俣公约》、欧盟RoHS指令等国际环境公约及法规的最新条款要求,共形成56条豁免条款。
主要调整包括:
1、依据《关于汞的水俣公约》在国内生效情况,删除6项、更新1项豁免条款;
2、参照国际豁免经验和新增管控产品需求,细化10项、新增6项豁免条款,例如新增了从电子医疗器械设备中回收、用于维修或翻新使用的零部件中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的豁免条款。
浙公网安备330209020004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