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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欧盟包装新规PPWR 8月12日强制执行

2026-07-22

2025年1月,欧盟正式发布(EU) 2025/40《包装和包装废弃物法规》(Packaging and Packaging Waste Regulation,简称PPWR),取代沿用近30年的旧指令94/62/EC(PPWD)。2026年8月12日起,PPWR各条款逐步生效,并将在欧盟27国同步强制执行。

监管升级

作为欧盟包装领域的重要法规更新,PPWR对包装减量、可回收设计、再生材料使用、标签标识、有害物质控制、生产者责任延伸等方面提出了更系统的合规要求。与旧指令相比,PPWR从“指令”升级为“法规”,直接适用于所有成员国,统一了执法标准与门槛,彻底消除了各国监管差异。

 

这意味着,包装合规已不再只是单一的材料或标签问题,而将进一步影响产品包装设计、供应链管理、合规文件准备及欧盟市场准入安排。PPWR覆盖包装全生命周期,适用于投放欧盟市场的各类包装及包装废弃物。海关与电商平台将同步开展抽检,不合规产品将面临下架、禁售乃至高额罚款。

 

适用范围

 

所有进入欧盟市场的包装,包括:

初级包装(直接接触产品)

二级包装(组合包装)三级包装(运输包装)

 

所有材质:塑料、纸/纸板、金属、玻璃、木材、复合材料等。

 

六大核心硬性合规要求

 

有害物质限量(2026年8月12日起)

● 所有包装中铅、镉、汞、六价铬四种重金属总量不得超过100 mg/kg。

● 食品接触包装须符合PFAS限值要求:总氟或有机氟含量低于50 mg/kg可视为合规;若超过阈值,则单一PFAS不得超过25 ppb,非聚合物PFAS总和不得超过250 ppb。

● 此前已上市产品可继续销售,无需召回。

 


可回收性等级评定(分阶段推进)

● 2026年8月12日—2030年1月1日(过渡期):所有包装须具备可回收属性,沿用旧指令及EN 13430标准进行评估。

● 2030年1月1日起:可回收性能须达A/B/C级(可回收率≥70%),低于此线即视为技术不可回收,禁止投放市场。

● 2038年1月1日起:可回收性能须达A/B级(可回收率≥80%),C级直接禁止上市。

 


再生料含量要求(分材质、分阶段)

 

包装类别 2030年目标 2040年目标
接触敏感PET包装(一次性饮料瓶除外) 30% 50%
接触敏感非PET包装(一次性饮料瓶除外) 10% 25%
一次性饮料瓶 30% 65%
其他塑料包装 35% 65%

 

豁免:占单个包装总重不足5%的塑料部件,可不计入再生含量核算。

 

 

包装最小化(2030年1月1日起执行)

包装的重量与体积须压缩至满足基本功能所需的最低水平。运输包装、集合包装及电商包裹的空隙率不得超过50%(即内部空白空间≤总体积一半)。禁止采用虚假底板、多余夹层、双层壁面等刻意放大视觉体积的设计手法。2029年底前沿用EN 13428:2004标准,此后切换至新评估体系。

 


一次性塑料包装禁令(2030年1月1日起)

以下类型一次性塑料包装被明令禁止:

● 生鲜果蔬的初级包装

● 餐饮店内即食食品与饮料的包装

● 单人份调味料小包(酱料、糖、奶油等)

● 盥洗用品的微型小样包装

● 壁厚<15微米的超轻塑料手提袋

饮料和外卖食品的终端销售商将被要求为消费者提供自带容器的选择,要求在2030年,提供不低于10%可重复使用包装形式的产品。

 


标签与信息要求(2028年8月12日起)

● 须加贴欧盟统一格式的象形图标签,标明包装材料成分和可回收性分类信息,且需兼顾残障人士的可理解性。可重复使用包装还需以二维码等数字形式提供重复使用系统和回收点信息。

● 包装上应以清晰、易读且牢固的方式粘贴、印刷或雕刻信息,使其不易被擦除。

● 包装上的信息应以一种或多种最终用户易于理解的语言提供,具体语言由包装投放市场的成员国确定。

 

结语

PPWR并非短期壁垒,而是欧盟绿色贸易的长期制度安排,旨在通过严格的可持续性要求、回收目标及市场监督机制。这一法规的实施将对全球包装行业产生深远影响,推动企业采用更环保的包装解决方案,减少对环境的负面影响。

 

企业需要尽早理解法规重点,评估现有包装方案与管理流程,提前识别潜在合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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